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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營山向排污企業借錢 縣環保局長被免 |
2013年01月14日05:39來源:人民日報作者:張文 本報成都1月13日電(記者張文)記者從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委宣傳部獲悉:該縣環保局局長李某向縣裡一傢紙業公司借款25萬元,經南充、營山兩級紀檢監察部門介入調查,李某近日被免去縣環保局局長職務。 據查證,2007年9月,李某在與營山縣一傢紙業公司的總經理肖某閑談時,提起自己的女兒大學畢業即將在成都就業,決定在成都購買一套住房,但手頭差錢,肖某表示願意借錢,並隨後通過打卡、現金的形式借給李某共25萬元。李某在收款後向肖某出具瞭借條,並在2012年5月還清瞭借款。 2012年11月,經人舉報後,營山縣紀委介入調查。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李某身為縣環保局局長,向其工作監管范圍內的排污企業負責人借款,違反瞭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造成瞭不良的社會影響。近日,營山縣人大常委會決定,免去李某縣環保局局長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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