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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車借錢“忽悠”老同學4萬元

押車借錢“忽悠”老同學4萬元


3人唱雙簧施騙術 海口美蘭分局立案處理  商報訊(記者 周憶珈) 市民周先生在2012年借給初中同學李某4萬元錢,對方以一輛凱美瑞轎車作為暫時抵押。可是還沒到十天的還款日期,這名初中同學李某便和另外兩人找到周先生稱要還錢,可是這次見面,李某和其中一人將抵押的車輛開去取錢,另外一人陳某仍留在酒店裡陪著周先生,可是不久陳某仍也借著打電話消失在酒店。

  5月1日上午,商報記者在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見到瞭市民周先生。據周先生介紹,2012年10月,好久沒有和他見面的初中同學李某找到瞭他,聲稱自己和朋友做生意,資金周轉不過來,找周先生借4萬元錢。“他說抵押一輛車在我這,錢隻借10天,到時候給我2000元錢的酬勞。”周先生說,當時初中同學李某和另外兩名男子李某某、陳某仍開來一輛比較新的凱美瑞轎車。
  周先生稱,他看瞭車輛的相關證件沒有問題後,就將4萬元錢給瞭對方。“大概過瞭幾天吧,他們就過來說要還錢。”周先生說,他們約在一傢酒樓見面,他到瞭後,同學李某稱要開車和李某某去取錢,周先生看到還有一人陳某仍在現場也就同意瞭。讓周先生沒想到的是,當同學李某和李某某離開後,陳某仍也乘打電話之機偷偷溜走瞭。
  “過瞭兩天再沒有聯系上他們,我就報瞭案。”周先生說,報案後才知道,那輛凱美瑞轎車是套牌,車輛證件是假證件,並且留的陳某仍的身份證也是假的,“那名叫陳某仍的人,通過查詢其真名叫王某新,以前還有詐騙案底。”
  周先生說,後來他找到其中一名借款人李某某後,美蘭分局的警官就把李某某帶回公安局,要求其寫下保證書並將原本的欠條還給瞭李某某。同時口頭告訴周先生,如果李某某不按照保證書上的時間還錢,警方到時候就會抓人。
  “現在四個多月過去瞭,我不僅找不到借款人,給美蘭分局的警官打電話、發短信也都沒有什麼回音。”周先生說。
  5月2日下午,記者來到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據辦案民警透露,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對於有詐騙前科的陳某仍(真名王某新),警方現在已經立案處理,目前已經在網上追捕。“當時他們是雙方自願協調,並寫下保證書的,與我們警方無關。”辦案民警說,由於案件還在偵查階段,並不方便透露過多案情。

本文來自: 國際旅遊島商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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