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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金融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政策獲批 |
中國政府網3日公佈《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有關政策的批復》。批復稱,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試政策;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創新方面先行先試,建設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范窗口。
批復稱,允許前海探索拓寬境外人民幣資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幣離岸業務發展,構建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支持設立在前海的銀行機構發放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支持在前海註冊、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額度范圍內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用於支持前海開發建設;支持設立前海股權投資母基金。 批復稱,支持包括香港在內的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在前海創新發展;支持在CEPA框架下適當降低香港金融企業的準入條件;支持前海試點設立創新型金融機構和要素交易平臺;支持香港金融機構和其他境內外金融機構在前海設立國際性或全國性管理、運營總部。 在國傢稅制改革框架下,支持前海在探索現代服務業稅收體制改革中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具體措施包括:在制定產業準入目錄及優惠目錄的基礎上,對前海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規劃產業發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取得的暫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按內地與境外個人所得稅負差額給予的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張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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