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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一級建造師考試通知  二、時間安排與考區設置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四、關於專業調整問題

  按照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文件精神,從2007年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進行瞭如下調整:  (一)合並的專業類別

 

  1.將原“房屋建築、裝飾裝修”合並為“建築工程”。

 

  2.將原“礦山、冶煉(土木部分內容)”合並為“礦業工程”。

  3.將原“電力、石油化工、機電安裝、冶煉(機電部分內容)”合並為“機電工程”。

  (二)保留的專業類別

 

  此次調整中未變動的專業類別有7個: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  調整後,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類別: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五、關於專業銜接問題  (一)對曾報考過一級建造師考試的人員,2007年度考試仍為其保留瞭原房屋建築、電力、礦山、冶煉、石油化工、機電安裝、裝飾裝修7個專業的《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試卷,考試內容仍遵循原考試大綱。

 

  對於上述專業的老考生,隻允許06年度報考過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在報考時仍作為老考生報名,其報考級別和專業不變;《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中其他專業及《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的考試內容一律遵循新大綱;  對於06年度報考過上述專業考試但未有合格科目的老考生或者06年沒有報考的上述專業的老考生,在報考07年度考試時建議全部按新考生報考;  (二)2007年度首次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報名時應根據本人的實際工作需要,在調整後的《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中選擇相應專業類別。  (四)為適應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調整,有利於考試管理,方便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報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從2007年度考試開始,將其單獨列為一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名稱為“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簡稱“增報專業”),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  (一)凡遵守國傢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6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4 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3 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 2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二)符合上述有關報名條件,並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隻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三)報名參加此次考試的人員現場審核確認時需提供的材料:

 

  1、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  (6)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限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及復印件。

 

  2、續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06年度考試準考證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4)2007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老考生);

 

  3、“考一科”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3)2007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增報專業”考生);

 

  (4)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四)報名過程中,本科學歷應按照專業對照表(見附件)所列專業來確定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其餘學歷者報考所學專業應與本科學歷專業對照表所列專業相近。

 

  八、收費事宜

  2007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3科按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務費,《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按每科85元標準收取考務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九、教材征訂和考前培訓  考試用書的預訂報名工作,在現場審核確認時一並辦理。建議考生參加考試大的網上輔導課程,有助於考生順利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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