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條”細則倒計時 民資破“門”煩惱多 |
距離國務院總理溫傢寶提出的2012年上半年出臺《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下稱“新 36條”)實施細則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政策已經進入密集出臺期。
昨日,國傢發改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司長王曉濤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表示,阻礙民營企業投資“玻璃門”的存在,核心還是思想認識問題,主要表現在制定和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時,存在“重大輕小”、“重公輕私”傾向,對民間投資存在不解、疑慮甚至抵觸情緒。鼓勵民間投資發展,必須要徹底打破“玻璃門”。 而一些業內專傢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目前來看,在推進“新36條”實施細則,打破“玻璃門”的過程中,更重要的還是要減少一些限制性規則。 擇其門而入 “不是錢的問題,像我們企業,如果國傢開放煉油業,我們一次投資十幾個億都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最終能夠開放到什麼程度,我們也正在關註。”陜西一傢民營油企的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能否放開原油進口管制、開放煉油業?在該負責人看來,對於民營石化企業來說,這是目前開放石化領域中的最重要的環節。 “等瞭這麼多年,早就希望這些領域能夠開放瞭。隻要能夠買進原材料,保證國內原油供應就好瞭,為什麼還要限制是誰進口的呢?”該負責人說。 王曉濤提出,有關部門要有針對性地提出破除各種隱性障礙的具體配套措施,明確民間資本進入的具體途徑和方式,規范設置投資準入門檻。加快推進重點行業領域改革,進一步調整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放開對民間資本投資的限制,打破壟斷,擴大開放,鼓勵競爭,為民間資本發展營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此外,要清理和修改不利於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規定,特別是要徹底清除各地區和各部門通過地方性法規規章、部門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設置的不合理限制門檻,並建立常規的定期清理機制。還要為民間投資進入相關行業領域後,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障其合法權益依法不受侵害。 不過,在一位業內專傢看來,並不是所有領域對於民營資本開放都會有很好的效果,比如市政、電信、醫療等,民營企業進入後獲利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而對於能源行業鼓勵民營企業進入的實施細則,不能抱有太大的期許,因為有一些領域因為風險過大、專業性強,確實不適合民營企業進入。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也認為,開放能源市場,目前還很難說效果如何。“過去幾年,大量民間資金進入風電和太陽能領域,但是因為快速的擴張,很多企業被占用瞭大量資金,目前還有幾個企業敢於進入這兩個領域?”韓曉平說。 韓曉平認為,雖然民營企業希望進行原油采購,但是真正進來後他們就會發現,目前進口一船油20萬到30萬噸,將會占用企業大量的資金。即使有這麼多錢,油價一旦出現波動企業也難以承受,另外,作為市場上新的買主,采購價格也未必比其他企業便宜。 民企能力待提高 更為現實的是開放一些民營企業具有可操作性的領域。 “比如天然氣領域,中石油已經表示向民營企業放開管網投資,放開市場。頁巖氣、煤層氣也可以開放。”韓曉平說,在他看來石油管道建設也可以讓民營企業進來,但是民營企業不管是單獨進入,還是組成聯合體進入,股份都要超過34%。這樣一來,中石油、中石化就不能隨意左右這個工程,監管就能到位,造價成本就可能降下來。 王曉濤表示,民間投資準入具體行業領域可以采取包括獨資、控股、參股、購買股票或債券等在內的多種方式。國傢針對不同行業的不同特點和實際也規定瞭不同的準入方式,但一些民營企業存在認識偏差,認為必須是獨資或者是具有經營控制權才算是真正準入。 在一些重點行業領域,對資金、技術和企業經營管理能力在客觀上存在非常高的要求,而不少想進入的民營企業自身存在著人才、技術短缺,經營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因此,解決‘玻璃門’問題,對政府來講,就是要通過政策的放開和支持開門。實現進門,最根本還在民營企業自身要積極主動提高進門能力,為進入重點行業領域積累資本、技術、人才和管理經驗。”王曉濤說。 |
- Aug 01 Thu 2013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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