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讀卡"一人偷記密碼 兩餐飲公司員工盜刷信用卡獲刑 |
2013年05月29日 09:32 東方網5月29日消息:據《青年報》報道,信用卡就在自己身邊,蹊蹺的海外消費記錄卻接連發生。卡主,小心,您信用卡背後那幾位安全碼極有可能已被接觸過卡片的“有心人”偷偷做瞭手腳。日前,長寧區檢察院對某餐飲公司兩名合夥盜刷客人信用卡的員工依法以竊取信用卡信息罪提起公訴。庭審現場,兩名被告面對檢察機關提交的一系列證據如實供述瞭一個月內盜刷就餐客人20餘張信用卡的犯罪事實。 刷卡結賬時偷窺顧客密碼 案發前,王曉輝(化名)、高強(化名)曾是本市浦東一傢餐飲店的大堂員工,二人年紀相仿,都是二十出頭的男青年。 去年11月份開始,10多位來這傢餐飲店就餐過的客人陸續發現,自己的信用卡出現瞭多次不明提現。更加莫名其妙的是,有的客人明明就在國內,卻接連在半夜三更收到手機短信提醒,顯示自己的信用卡在泰國、中國臺灣等地頻頻用於消費。其中,客人張先生的信用卡在某天凌晨短短的四分鐘時間裡,四次消費的金額分別為:1.5萬元、2500元、2500元、1.3萬元。 意識到自己的信用卡被盜刷,客人張先生向派出所報瞭案。根據公安人員調取的銀行監控錄像,通過偵查,王曉輝與高強這兩名犯罪嫌疑人迅速落網。 經查,被告人高強抓住客人買單結賬之際需要跑堂傳遞信用卡的機會,將客人的信用卡交給同犯王曉輝,由王曉輝負責用讀卡器獲取信用卡信息,高強再趁客人刷卡時偷偷記住消費密碼。 據二人交代,去年11月初的一天凌晨,他們來到瞭某銀行門口,由高強在門口盯梢,王曉輝戴著口罩和帽子進瞭銀行的自動取款機櫃面,分四次取走錢款。 初次得手後,在接下來的兩周時間裡,二人又用另外幾名客人的信息制作成偽卡,在楊浦、浦東等區縣的銀行分別取現500元、4000元。 此後,明明手裡拽著20多張偽卡,提到現金的隻有三張,負責制卡的王曉輝開始埋怨高強眼法不準,偷看來的密碼大多不起作用。於是,賊心不死的他想到去外地“和別人合作取錢”。 去年11月23日,王曉輝帶著他從網上買來的讀卡器以及餘下的20多條信用卡信息去瞭西安,然而就在他想做卡交易時,在西安的一個賓館內,他落網瞭。 層層轉賬手機號碼露“馬腳” 昨天下午,長寧區法院開庭審理瞭這起竊取信用卡信息案。長寧區多位人大代表旁聽瞭此案的審理。 公訴人、長寧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晶宣讀瞭起訴書,指控瞭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去年10月份到11月份期間,被告人高強夥同被告人王曉輝利用擔任餐飲員工,有接觸到客戶信用卡的工作便利,為實施犯罪,經事先預謀,使用讀卡器等作案工具先後竊取瞭20餘人的信用卡信息資料,並趁被害人在輸入信用卡密碼時不備之機,盜取瞭三名被害人的信用卡密碼,繼而使用上述信用卡信息制作偽造的信用卡並使用。” 銀行監控錄像顯示,案發當日,隻有兩名頭戴口罩帽子的蒙面人在ATM機旁取款,如何證明這是兩名被告所為?庭審現場,辯護律師提出瞭這一疑點。 為此,在舉證環節,公訴人陳述瞭證據鎖鏈。原來,案件偵破的關鍵證據,正是被告人在銀行辦理銀行卡登記個人資料時留下的一個手機號碼。兩名被告人為瞭在最短時間內提現完所有的信用卡額度,有預謀地去銀行辦理瞭若幹張銀行卡,在登記過程中留下瞭一個與機主信息真實綁定的手機號。 因此,盡管信用卡的提現額度隻有5000元,但兩名被告還是通過層層轉賬的伎倆提完瞭被害人所有的信用卡額度。就這樣,短短一個月時間裡,二人連襠盜刷瞭10餘名就餐客人的信用卡。 最終,王曉輝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高強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檢察官提醒 使用磁條銀行卡消費,必須做到“卡不離身” 庭審結束後,公訴人、長寧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晶表示:“目前,信用卡已經被我們廣泛接受並使用,但我們往往忽視瞭對自己所持有的信用卡信息進行保護,本案中被害人也都沒有做到‘卡不離身’,從而給瞭犯罪分子可乘之機,通過本案的審理,公訴人希望每個信用卡持卡人敲響警鐘,提高警惕。” 此外,記者咨詢瞭一些銀行界人士,談及犯罪分子使用讀卡器盜刷信用卡的現象,他們坦言,磁條銀行卡在設計上的確存在技術更新緩滯的缺點,卡主的關鍵信息都靠卡片的磁道來備註。目前,已經研發出瞭安全性能更高的IC卡,但持卡人也必須提高防盜防竊意識。 |
- Aug 07 Wed 201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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