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希望商傢能將節能補貼政策落到實處。
今年6月30日,國傢三部委下發文件,凡購買節能汽車者可享受國傢3000元的節能補貼。近日,有消費者反映,一些汽車銷售商暗中截留瞭這3000元的補貼。專傢建議,汽車銷售商應公示汽車售價,或政府部門直接將補貼款發放到購車者手中。
文/圖 本報記者 杜慧小張很高興,準備再買3輛這款轎車,本以為在2.69萬元的基礎上,再享受3000元的節能補貼。然而,4S店的銷售人員卻告訴他,這款車售價仍為2.69萬元。小張很不解:“難道國傢的節能補貼被汽車銷售商私吞瞭?”
商傢稱已將補貼讓利給消費者
今年6月30日,國傢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聯合發佈瞭“節能產品惠民工程”,1.6升以下節能汽車第一批推廣目錄,共有16傢企業的71款車型入圍,其中就有小張購買的這款比亞迪。
按規定,凡是6月18日之後,購買推廣目錄車型的消費者,中央財政按每輛3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由生產廠傢在銷售時兌現給消費者。
13日上午,在北二環國際汽車園區內的比亞迪4S店,該店銷售人員介紹,那款享受國傢節能補貼的F0轎車,售價2.69萬元。“早在政策出臺之前,我們已將3000元的節能補貼讓利給瞭消費者,2.69萬元就是最終的優惠價瞭!”銷售人員解釋說。
各商傢“補貼”形式不一對於商傢的這些補貼形式,不少消費者都透露出種種擔心:“一怕汽車銷售商暗中加價;二怕原本按正常促銷可享受幾千元的優惠,節能補貼出臺後,銷售商會取消原有的優惠。”
正在一傢汽車4S店看車的張先生說:“商傢賣車有一個廠傢指導價,如今各商傢都搞促銷活動,給予一個優惠價,可誰知這優惠價的浮動有多少,商傢是否真正給瞭節能補貼很難界定,難保這3000元不落入商傢腰包。”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此次節能汽車補貼政策的出臺,正好刺激拉動瞭今年以來有所下滑的小排量汽車銷售。但由於這項補貼由生產企業在銷售時兌付給消費者,免不瞭出現商傢暗中截留的現象,因此需要政府決策層加以規范。財政部:補貼由銷售商先行兌付
7月15日下午,記者致電國傢財政部經濟建設司能源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第一批節能汽車補貼從6月18日開始領取,凡是6月18日之後(包含6月18日)購買瞭推廣目錄車型的消費者,可以憑發票到買車的4S店領取3000元補貼。因為財政部門沒有大量的人力和網點將這項補貼直接發放給購車者,所以選擇通過汽車銷售商先行兌付方式。
“當然,這項節能補貼不包含在優惠價中。也就是說,發票價不包含這項節能補貼款,這3000元需商傢另外支付。”該工作人員稱,商傢所謂直降數千元包含節能補貼的做法不規范,所說的數月前開始執行節能補貼的說法也不可信。若消費者遇到這類問題,可向財政部門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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