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楊書信發財 拍賣案涉嫌侵權 |
2013年06月04日 17:40來源:北京晚報邱偉 胡楊 錢鐘書遺孀楊絳用法律手段叫停瞭對錢鐘書私人書信的拍賣。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發出訴前禁令裁定,責令被申請人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在拍賣、預展及宣傳等活動中不得以公開發表、展覽、復制、發行、信息網絡傳播等方式實施侵害錢鐘書、楊絳夫婦及女兒錢瑗書信手稿著作權的行為。 據悉,法院通過對此案的審查瞭解到,錢鐘書、楊絳夫婦及女兒錢瑗(已故)曾經與時任《廣角鏡》月刊總編輯的李國強往來密切,通信頻繁。三人所寫的私人書信手稿本應由收信人李國強收存,而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卻於2013年5月公告表示將於2013春季拍賣會上舉行“也是集——錢鐘書書信手稿”專場拍賣活動及相關預展和研討活動,計劃公開拍賣錢鐘書、楊絳夫婦及其女兒寫給李國強的私人書信手稿百餘封。公告一出,楊絳先生通過多種渠道表示不同意公開發表其享有著作權的私人書信手稿,在制止無效的情況,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提出瞭訴前責令停止侵犯著作權行為的申請。 北京二中院經審查認為,涉案私人書信作為著作權法保護的文字作品,其著作權應當由作者即發信人享有。任何人包括收信人及其他合法取得書信手稿的人在對書信手稿進行處分時均不得侵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在權利人明確表示不同意公開書信手稿的情況下,即將實施公開預展、公開拍賣的行為構成對著作權人發表權的侵犯,如不及時制止,將給權利人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據此,二中院作出瞭訴前禁令裁定。這是新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北京市二中院發出的首例知識產權訴前禁令裁定。 據悉,5月27日,楊絳的代理律師向中貿聖佳公司發出瞭律師函,要求立即停止公開拍賣楊絳等人的私人信件。隨後,代理律師又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提交瞭責令停止侵害著作權的訴前禁令申請書。 北京保利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本來也要拍賣錢鐘書和楊絳的三封私人書信手稿。就此,楊絳的代理律師於6月2日向保利拍賣公司發出瞭書面律師函。當天下午,楊絳發表第二次聲明。當晚6時許,保利拍賣公司在官網上聲明,涉及錢鐘書與楊絳的信件撤拍。 楊絳再次敦促中貿聖佳拍賣公司立即停止其他書信的拍賣活動。據悉,在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提起訴前禁令的同時,代理律師也代表楊絳向法院提交瞭民事起訴狀。 新聞詞解 訴前禁令 訴前禁令是指:提起訴訟前法院責令侵權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我國修改後的知識產權法律中增加瞭對訴前禁令的規定,稱之為“訴前停止侵權行為”。根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適用訴前禁令,法院有權依照一方當事人請求,采取及時有效的臨時措施,為防止遲誤可能給權利人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或者證據被銷毀的危險。J179 相關新聞 傳是拍賣撤拍錢鐘書信件 本報訊 北京傳是國際拍賣公司昨天發出公開聲明,指北京傳是2013春季拍賣會“管領風騷——近現代文化名人墨跡”專場中,有一件涉及錢鐘書先生的信件。北京傳是拍賣充分尊重和理解楊絳先生的意願,同時響應中拍協等相關主管單位的號召,願意以實際行動表達對兩位先生在中國近現代文學史上作出重要貢獻的敬意,在第一時間與作品委托方取得溝通後,決定將這件圖錄編號為1992號的作品撤拍,並計劃在相關專場拍賣現場公示撤拍資訊。 |
- Sep 04 Wed 2013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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