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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局發佈通知進一步促進投資便利化 |
為進一步促進投資便利化,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國傢外匯管理局綜合司今天就外國投資者外匯專用賬戶內資金結匯繳納海上合作油氣田棄置費有關問題發佈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外國投資者外匯專用賬戶內資金可以結匯繳納海上合作油氣田棄置費,由外匯指定銀行直接辦理,無須外匯局核準。 《通知》要求,外匯指定銀行在受理結匯繳納海上合作油氣田棄置費時,須審核以下材料:商務主管部門對合作開發油氣田項目總體開發方案的批復;已報國傢相關主管部門備案的《合作項目的棄置費預備(或調整)方案》或《合作項目的棄置費實施方案》;其他與海上合作油氣田棄置費相關的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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