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因勢利導 擴大渠道才是對癥的處方 |
溫州金融試驗區的建立是國傢要為民間借貸找出路的信號,疏通化解民間借貸風險,引導民間借貸走向陽光化規范化。 我國的民營企業不斷的發展壯大過程中需要資金的支持,但由於我國銀行的特殊性使民營企業無法從正規渠道獲取貸款資金,隻能借助民間借貸。在金融機構的壟斷地位不斷強化的過程中,民間借貸也隻能形同“黑市”在“地下”進行。缺少監管的民間借貸就像缺瞭籠頭的馬,無拘無束、漸漸就會走形走樣,使原本正常的借貸行為逐漸演變成高利貸,而且根據金融的逐利性,高利貸之風越刮越猛。泛濫的結果還會危害社會穩定和擾亂金融秩序,吳英案、顧春芳案無不是這種結果的縮影。 近年來房地產泡沫帶來的暴利比任何實體經濟的利潤都高,這誘使許多實體企業放棄實體或減少企業規模擠進房地產市場,這種結果是使得房地產市場更加活躍而實體企業更加萎縮,使原本應流入實體經濟的資金轉向房地產,使得實體經濟融資不斷枯竭。作為為中國經濟貢獻瞭60%以上GDP的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如果因金融環境的困境而放棄對企業的堅守,使暴利領域的泡沫越吹越大,民間借貸崩盤的也就隻剩下時間的懸念瞭。 民間借貸是經濟活躍的產物,把民間借貸當作促使利率市場化的“鯰魚”絲毫不為過,我國的銀行成為最賺錢的企業是犧牲存款人的利益存貸息差形成的,而民間借貸則能有效的彌補存款負利率的影響。去年11月10日,央行就如何看待民間借貸問題首次做出詳細回應,確認民間借貸具有制度層面合法性,提出合規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肯定民間借貸解決瞭部分社會融資需求,明確民間借貸是正規金融的有益補充,應使之規范化陽光化。民間借貸終於從暗流湧動中露出小荷尖角。 民間借貸在一定程度上滿足瞭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但資本的逐利性使民間借貸很容易跨越高利貸的門檻,那樣對實體經濟的危害不言而喻。打擊民間借貸已被歷史證明不是解決問題的良方,主導權應由管制讓位於市場,隻有政府支持鼓勵建立產業投資或資本走出國門,把社會上的部分民間資本引入實體經濟,同時擴大民間資本的運用渠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把民間資本吸收到金融體系中,成熟的地方可以使民間金融資本發展成地方銀行機構。這樣既可打破銀行金融壟斷又可造福地方經濟,同時也給民間資本找到釋放的出路,但所有這些渠道都應在完善監管機制中運行,不能留有監管空白。把民間借貸從“惡魔”改造成“天使”,因勢利導才是對癥的處方。 |
- Jan 10 Fri 2014 14:03
民間借貸因勢利導 擴大渠道才是對癥的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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